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体系 (A类地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项目

评估标准

分值

等级分值

得分

相关

支撑

材料

A

B

C

自评

他评

1.     组织

   领 导

30分)

1.a.有先进的、科学的、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有公开发表的文章。

   b.有较科学的、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

   c.有心理健康教育理念。

5

5

4

3

 

 

有公开发表、

内部刊物等文章材料。

2.a.有详细、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符合学校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

b.有较符合学校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

c.有学校学年工作计划。

5

5

4

3

 

 

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文字材料。

3.a.领导小组7人,正校长为组长。

b.领导小组7人,副校长为组长。

c.领导小组7人,德育主任为组长。

5

5

4

3

 

 

领导小组任命通知。

4.a.A证的教师2名,或B5名;C证教师10名以上。

b.B证的教师3名,C证教师6名以上。

c.B证的教师1名,C证教师5名以上。

10

以实际持证计分,共

     分。

 

 

ABC证材料。

A证为2分,B证为1分,C证为 0.1分。

示范学校须有AB证教师,无A证或B证示范学校本项不记分,持同一等级证超过5人以上者也不累积记分。每位专职教师另加1分。

5.a.经费完全落实,每学年5万元以上。

b.经费基本落实,每学年3万元以上。

c.经费部分落实,每学年1万元以上。

5

5

4

3

 

 

经费落实及支出项目材料。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经费须占其中40%以上。

 

项目

评估标准

分值

等级分值

得分

相关

支撑

材料

A

B

C

自评

 

2.     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0分)

1.a.课程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框架系统、教学大纲、教案、课件。

   b.课程体系较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课件。

   c.课程体系基本完整,有教学计划,教案。

8

8

6

4

 

 

各类教学文件、教案、课件等材料。

示范学校无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设计的,本项记为0分。

2.a.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班每月4节。

b.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班每月2节。

c.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班每月1节。

6

6

4

2

 

 

各年级课程表。

缺一个年级没有开设心教课程,扣本项总分20%

3.a.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校级或以上公开课3次以上,全校室外大型辅导1次以上。

b.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校级或以上公开课2次。

c.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校级公开课1次。

4

4

2

1

 

 

公开课、大型辅导活动的文字、影像材料。

2005.1.1-2007.12.31期间,平均每学年组织的活动的次数。

4.a.全员参与,学科渗透,有渗透目标、过程;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中有突出的心育内容、突出效果。

b.全员参与,学科渗透,有渗透目标;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中有心育内容、一定效果。

c.全员参与,学科渗透,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有心育内容。

6

6

4

2

 

 

总结材料。教案、相关研究的文章,心理健康活动班会课等材料。示范学校全体教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人数和占全体教师数的比例随机抽取10名教师材料审核。

5.a. 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学期4次或以上。

   b. 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学期3次。

c. 三年来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学期 2次。

6

6

4

2

 

 

专题讲座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6.a.多种形式的心育课外活动:悄悄话信箱和热线电话、心理小报或刊物、广播、学生社团、心理健康教育板报、心理健康教育网站或网页等。

b.多种形式的心育课外活动:比上述少2种。

c.多种形式的心育课外活动:比上述少4种。

6

6

4

2

 

 

提供实物等材料。

每一项活动记1分。

7.a.每学年各年级召开1次心育主题家长会。

b.每学年各年级召开1次心育主题家长会。

c.每学年各年级召开0次心育主题家长会。

4

4

2

0

 

 

学校计划、主题家长会的文字、影像材料。

缺一个年级没有开设扣0.5分,从抽查形式进行。

 

 

 

 

 

 

项目

评估标准

分值

等级

分值     

得分     

相关

支撑

材料

A

B

C

自评

他评

3.补救性心理辅导活动(30分)

1.a.有个体咨询室、团体训练室、资料室、放松室、办公室,专用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

   b.有个体咨询室、团体训练室、资料室、放松室、办公室,专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c.有个体咨询室、团体训练室、放松室、办公室,专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

6

6

4

3

 

 

实际场地考查

2.a.心理咨询记录完整,包括来访者个人资料、来访者主诉问题详述、心理教师对问题的分析、心理咨询计划的制订及实施、效果评价、备注等齐全。

b.心理咨询记录较完整,包括来访者个人资料、来访者主诉问题简述、心理教师对问题的分析、心理咨询计划的制订及实施等较齐全。

c. 心理咨询记录基本完整,包括来访者个人资料、来访者主诉问题简述、心理教师对问题有简单分析及解决思路等。

6

6

4

2

 

 

文字材料、咨询原始记录。

各示范学校准备100份以上资料。

3.a.每年1次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档案占学校学生人数80%以上。

b.每年1次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档案占学校学生人数50%。

c.每年1次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档案占学校学生人数30%。

8

8

5

2

 

 

目前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问卷资料和普查结果分析资料。

已毕业的学生普查资料不纳入此次评估。

4.a.团体训练内容具有突出的科学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b.团体训练内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c.团体训练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6

6

4

2

 

 

团体训练的训练内容、计划等材料。

参与人员名单。

5.a.心理辅导室有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

b.心理辅导室有较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

c.心理辅导室有基本完善的规章制度。

4

4

2

1

 

 

各室规章制度。

各类规章制度齐全,上墙张贴。

 

 

项目

评估标准

分值

等级分值

得分

相关

支撑

材料

A

B

C

自评

他评

4.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与获奖(20分)

1.a.独立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或以上。

b. 独立承担省级课题1项或以上。

c. 独立承担市级课题1项或以上(区级课题为1分)。

7

7

5

3

 

 

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心理教育课题通知书为准,示范学校教师应为课题第一负责人。子课题和非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均不纳入此次评估。

2. 正式发表心理健康教育类论文,Ⅰ级刊物1篇计1.5分,Ⅱ级刊物1篇计0.5分。

6

以实际分值计分

 

 

1.无刊号的非正式刊物发表的不计分。

2. Ⅰ级刊物: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中国心理卫生杂志、健康心理学杂志、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Ⅱ级刊物:除上述刊物以外的其他正式刊物、学报、杂志等。

3.a.科研获得国家级奖项1项或以上。

b.科研获得省级奖项1项或以上。

c.科研获得市级奖项2项或以上。

7

7

5

3

 

 

获奖证明。

以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为准;非教育行政部门的奖项如学会奖、各类组织媒体的奖项均不纳入本次评估。

5.心理健康教育成效

20分)

1.a.为校方提供咨询意见,每学年4次或以上。

b.为校方提供咨询意见,每学年2次或以上。

c.为校方提供咨询意见,每学年1次或以上。

3

3

2

1

 

 

咨询意见报告书。

2.a.经辅导或训练后,学生心理素质水平与原来相比有6%的提高。

b.经辅导或训练后,学生心理素质水平与原来相比有4%的提高。

c.经辅导或训练后,学生心理素质水平与原来相比有2%的提高。

6

6

4

2

 

 

同一年级学生在1-3年期间的心理素质水平变化的相关数据分析材料。

3.a.经辅导或训练后,家庭关系、亲子关系与原来相比有显著的改善。

b.经辅导或训练后,家庭关系、亲子关系与原来相比有较大的改善。

c.经辅导或训练后,家庭关系、亲子关系与原来相比略有改善。

3

3

2

1

 

 

家长反映材料或相关调查材料。

4.a.系统开展心育3年以上,有较大成绩,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b.系统开展心育3年以上,有一定成绩,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c.系统开展心育3年以上,有成绩,在地方有一定影响。

3

3

2

1

 

 

省内、市内辐射、影响性情况资料。

5.a.经辅导或训练后,个案学生有大的良性转变。

b.经辅导或训练后,个案学生有较大的良性转变。

c.经辅导或训练后,个案学生有良性转变。

5

5

3

1

 

 

学生个案辅导材料和个案对象转变的相关证明材料。

6.特色

5分)

 

5

5

3

1

 

 

提供本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特点的总结材料。

注:A类地区为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八个地级市;

B类地区为除上述八个地级市之外的其他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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