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绩效津贴分配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8日
 
 

(本方案于2008125日由教代会表决通过)

 

根据市教育局东教人[2008]18号《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津贴分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使用好市财政下拨的绩效津贴,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绩效津贴分配方案》。

一、绩效津贴分配的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坚持“多劳多得、优质多得、适度拉开、兼顾各方”的原则,加大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一线教师倾斜的力度,以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绩效津贴分配的基本思路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从两方面发放绩效津贴:一是体现多劳多得,根据各人的工作量每月发放。二是体现优质多得,根据各人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进行期末评奖发放。

三、绩效津贴发放的实施办法

(一)工时津贴

约占绩效津贴的30%,按个人实际工作量(工时)多少,每月发放一次。月实际工时为每月应有的工时数加上代课工时数并扣除请假工时数后的工时数,代课和请假每节都算4个工时。

1、教师的工时津贴

教师每个工时为2.5元。每月工时津贴等于该月的实际工时数乘以每工时2.5元。

1)工时的计算方法

教师课堂教学的工时由备课部分、上课部分和作业批改部分的工时构成,其工时由备课节数、上课节数和批改作业所用时间,按一定的系数折算而成,其计算公式是:

每周工时=备课节数×备课系数+上课节数×上课系数+上课节数×作业系数

如果一位文化课或专业课的教师担任两个同年级的班每周10节课,备5个教案,则其课时折算为工时的值为:备课为5×210工时,上课为10×1.616工时,作业批改为10×1.414工时,合计40工时。相当于一个职工按5天工制,每天上班8小时的工作量。

2)课时折算成工时的换算标准(如下表)

课时折算工时换算表

科目

折算系数

备课

上课

作业

文化基础课

2

1.6

1.4

专业课

2

1.6

1.4

体育课、音乐课

2

2.0

1.0

课外活动

2

1.6

 

班会课

2

1.6

 

自习、晚修

 

1.0

早读

0.5

 

 

2、行政人员的工时津贴

学校行政人员以管理为主,教学为辅,其周工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工时津贴为2.5/工时。

正、副校长:周工时数取教师周工时的平均数加5个工时;

正、副主任:周工时数取教师周工时的平均数加3个工时;

如果其上课工作量超过规定的节数,则超出部分的节数按每节4工时计算,将增加部分加入到上述对应岗位的工时中作为行政每周的实际工时。

3、基层干部(含科、级组长)的工时津贴

科、级组长都取所在科组教师工时的平均数,如果科、级组长上课的工时多于此数,则按取高不取低原则计算。

4、到企业实习的教师的工时津贴

按周40个工时,2.5/工时计算。

5、教师兼职或兼其它工作的工时津贴

上课的工时按照上述标准计算,根据工作量的轻重,适当增加工时,但周工时最高不超过教师周工时的平均数,每个工时2.5元。

6、教辅人员和职工的工时津贴

按周40工时,2/工时计算。每请假一天,扣8个工时。

若学校安排给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每周不足40个工时,同时其周工时津贴低于教辅人员和职工每周工时津贴(即80元),则按教辅人员和职工全勤时的工时津贴计算。如果高于教辅人员和职工全勤时的工时津贴则按实际计算。

(二)业绩奖励

奖励金总额为市每学期下拨给学校的绩效津贴总额扣除一学期全校教职工工时总津贴所剩余的部分,约占绩效津贴的70%。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每学期末进行评奖,每学期发放一次。

评奖办法和程序是:

1、以学校制定的《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化及绩效考核办法》和《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职工绩效量化考核办法》的内容和标准作为考核依据,期末个人进行总结、自评,再在科组(或部门)个人述职,由科组(或部门)初评,最后由考评小组作终评。

2、以学科组(或部门)为单位,一般评出优、良、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等奖的人数占各科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40%;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5天的不能评为优等,超过10天的,不能评为良等;如有考勤、教学过失和违法等违反了硬性规定的教职工则评为“不合格”。

3、学校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考评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科、级组长、普通教师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有评价的裁决权,并对考评结果有最后确定权。考评结果在校内张贴公布。

4、根据考评小组的最终评等结果发放业绩奖。教师的业绩奖每级相差为300元。教辅人员、后勤人员取同等次教师业绩奖的80%

四、分配方案的试行和修改

本方案暂试行一学年,从20089月起到20097月止。期间如有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方案执行。

 

附:1、《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化及绩效考核办法》

2、《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职工绩效量化考核办法》

 

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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